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科研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和任务。
2、负责组织申报制定本单位的科研项目、科研计划和实施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报学校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对在研项目的指导、督促与检查,掌握各个项目的进度和完成情况,并及时与学校科研部门沟通及汇报。
4、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科研项目的技术审查和成果鉴定工作。
5、负责协调落实本单位有关科研人员、设备使用、经费分配等方面事宜。
6、负责本单位对外科技服务和协作工作,负责开拓服务范围、洽谈合同等其他具体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8、完成学校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0二0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