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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2020年05月12日 15:44  点击:[]

1、二级学院实行党政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领导体制。学院院长负责主持以行政工作为主的党政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协助书记做好各种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调处,确保良好的校园工作、学习、生活秩序。

4、负责制定教学计划及培养方案。检查了解教学情况,保证教学质量。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促进全院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负责抓好教职工“教书育人”、“服务育人”工作。

5、负责本单位的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制定本单位学科建设规划,按学科发展方向,积极争取科研项目,并负责组织实施。加强与国内外的联系、交流与科技合作。

6、负责抓好本单位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按德才兼备标准选拔、引进教学人才和业务骨干,不断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技术水平。

7、对本单位经费使用负总责。负责预算内、外的经费进行合理使用和规范管理。做到勤俭办学,提高办学效益。

8、负责制定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加强对各岗位职责执行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00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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