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和任务。
2、负责组织制定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大纲和实施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报学校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布置教学任务,审定开课教师名单,组织开新课和新开课的教师试讲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个环节教学的落实。
4、负责本单位教学档案、文件的建立和管理。
5、推动师资建设,负责组织教学人员的培养和业务考核,参与学院对教学人员的使用、晋升、奖惩等项工作的讨论,提出具体意见。
6、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各类教材编写与订购计划。
7、负责组织制定教学实验规划及其他有关文件的完善,负责主持审查实验教学效果。
8、负责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维护教学秩序,推动学风、教风、校风“三风”建设,确保教学质量。
9、负责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辅导工作。负责组织教学例会,推动教学交流。
10、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0二0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