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根据学院发展总体规划,制订专业课程教学、科研发展规划和实施措施,定期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2、定期组织教研工作会议,研究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执行学院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制度,组织实施教学,维持正常教学秩序。
3、按照学院的有关要求,在教务处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对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与教学质量实施有效的管理和评估。
4、负责专业课程教学全过程的常规管理,建立并坚持听课、评课制度,检查、了解教学情况,定期对教学秩序进行检查。
5、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专业课程教学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6、组织专业课程教师积极创建精品课程、重点课程和优势学科、重点学科,并做好相应评估工作。
7、加强与各个科室和社会相关业务部门的横向联系与合作。
8、按照学院和部的要求,制订和实施专业科研工作计划,对本教研室承担的国家、省(区)部级、地厅级、学院等立项课题及其他科研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检查和评估。
9、根据学院的要求,抓好教师“教书育人”工作,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10、配合学院党委组织人事处做好本系部师资队伍的建设,组织聘任与考核工作,并按高标准培养、选拔和引进学科业务骨干,建设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0一七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