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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细则

2017年09月26日 22:55  点击:[]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的教学水平,使青年教师尽快熟悉业务,规范课堂教学,成为教学中坚和科研骨干,依据《渭南师院关于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的暂行规定》和《渭南师院青年教师教学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对青年教师导师制的实施作如下规定。

一、总则

1、讲师以下或教学质量不过关的青年教师,必须接受一名具有高级职并且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的指导。

2、青年教师导师制结对培养时间一般为1-3年。

3、青年教师的导师本着“自愿”的原则,由系部主任组织青年教师与中老年教师进行双向选择结对,经系部领导班子同意确认后。

4、导师原则上不得同时指导2位以上青年教师。

5、系部根据青年教师个人情况及系部师资结构、学科建设等情况,制定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明确青年教师发展方向。

二、导师工作职责

1、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在师德风范方面做出表率,要以指导好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为重点,在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等方面对青年教师做好传、帮、带工作。

2、向青年教师提出奋斗目标,协助学院拟定培养计划和在职学习计划。

3、帮助青年教师深入钻研教材、熟悉教学大纲、制订授课计划,每学期听青年教师授课4节以上,并对其上课效果作出具体评价与指导,填写《教师听课记录》。

4、与青年教师进行教学、科研方面的心得交流,全面了解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等方面的进展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

5、提交《指导教师情况年度总结》,接受学院对青年教师培养跟进情况的考核。

三、青年教师的基本要求

1、尊重导师、谦虚好学,努力学习导师的师德风范、敬业精神、教学艺术和工作经验,认真接受和虚心听取教师的指导。

2、自觉、主动地向导师汇报自己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每月应向导师汇报交流1次,积极争取导师的指导、帮助和检查。

3、应跟导师助教1门以上,每学期听导师授课或听其他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中、老年教师授课在12节以上,并作好听课笔记。

4.每学年须提交一份2000字左右的教学工作总结,经导师审阅签字后,连同听课笔记交系办存档,作为结对培养考核的依据。

四、青年教师出站与考核

1、培养期满并已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教育教学论文或2篇以上(含2篇)的青年教师可提出“出站”申请;年度教学测评居系部前30%或获得院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优胜奖者可提前申请出站。

2、申请出站的青年教师,必须讲授1次多媒体公开课,接受学院教学委员会的教学评估。

3、对已熟悉教学业务,经学院教学委员会综合考核、评价,确已达到规定要求者方可“出站”,否则,将继续接受导师指导。

4、出站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申报下一年度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

五、导师考核与待遇

1、学院根据《指导教师情况年度计划》,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对导师指导情况进行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

2、考核合格者按每指导1名青年教师给予导师每年10课时的工作量补贴。

3、对延期出站的青年教师,原结对导师必须继续予以指导,并努力帮助青年教师及早出站,在青年教师延期培养期间,学院不再给予工作量补贴。

 

马克思主义学院

0一七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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