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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教师培养方案及实施计划

2017年09月26日 22:54  点击:[]

为适应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加快我院新任教师的培养工作,尽快建立起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足够、相对稳定且富有创新精神的专职教师队伍,根据省教育厅和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们承担的工作实际,经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制订《青年教师导师制度》,现公布如下:

一、培养宗旨

从青年教师的素质能力、工作成绩两个纬度确定培养的模式和发展的标准,把青年教师培养成为全能型的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化教师。以具有完备的专业知识结构,过硬的教学基本功,全面娴熟的教学技能,一定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具有现代化、教育科研、教学改革意识和素养为标准,逐步促进青年教师的尽快成长,适应学院教育教学发展的新形势。

二、培养目标

对青年教师的培养,目标是让他们在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均能适应教学需要,培养他们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爱岗精神,在较短的时间全面熟悉各教学环节,掌握教学规律,并能独立、较好地完成教学任务,逐渐成为教学骨干。

经过培养,新教师能够胜任一至两门课程。教学质量综合考评达到良好以上。

经过培养,新教师能够具备良好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师德综合考评达到良好以上。

经过培养,新教师能够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能力。撰写和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一篇。

三、培养对象

凡进入我院任教的应届毕业博士和硕士研究生,都必须接受为期一年的指导和培养。指导教师一般应是具有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

四、培养内容

教学能力:精心指导新教师选择课程教材、撰写详细教案,帮助准备教学工作必备的参考资料;认真检查新教师的全部详细教案和教学笔记,积极提出合理可行的修改意见;指导新教师认真学习课程教材教法知识,熟练掌握几种常见的教学方法,熟练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职业道德:教育新教师忠于党和人民教育事业,坚定成为一名优秀教师的决心;帮助新教师树立热爱学院,热爱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的信念;指导新教师掌握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规范。

科研能力:帮助新教师确定相对稳定的科研主攻方向;指导和带领新教师申报各级科研、教研课题;指导新教师撰写科研、教研论文和学术著作,力所能及地为新教师提供必要的资料,并积极帮助推荐发表。

(五)培养实施

①在专业基本对口和自愿结对的基础上,由系部予以正式确认。

②学期开学前,指导教师主动将学期课程表交给新教师,新教师主动按照课程表的安排听取指导教师的课堂教学,并认真做好课堂笔记。

③指导教师听取青年教师的课,课后及时向新教师提出教学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做好课堂笔记。

④新教师应系统听完指导教师的一门课程,并主动帮助指导教师做一些教学辅助工作。

⑤指导教师应全面关心新教师的思想、生活和工作,新教师应充分尊重指导教师的指导意见。

⑥新教师撰写科研教研论文和学术著作,应及时、主动地提供给指导教师,请求帮助指正。

(六)培养考核

培养业绩按年度进行考核。

①培养开始前,指导教师制订简明的培养计划,报系部批准后正式实施。

②培养期满后,安排新教师承担教学任务

③培养期满后,新教师出具《听课记录本》,并写出培养总结和业务体会,作为计算课时补助和进行年度考核等事项的主要依据。

原则上,每位青年教师必须接受一轮导师制培养后才能安排教学任务,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必须实行一轮导师制指导后,才能晋升职称或评优评奖。

 

 

 

马克思主义学院

0一七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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