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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严格执行教学进度表的主要措施

2017年09月26日 22:47  点击:[]

教学进度表的认真执行和完善是保证教学任务的主要标志,是严格教学管理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措施:

一、实行同一门课程,统一编目、统一进度制度

(一)、按照学院的规定,教研室内部授课进度采取严格的管理制度。

(二)、课程教学要求同一门课程,必须做到经过大家广泛讨论,研究确定统一编目或内容,教学进度表也必须是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的,并认真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三)、每个学年度各个教研室及任课教师,应根据以前授课情况及学生实际进一步完善教学进度表。

(四)、教师必须于每学期上课前交齐教学进度表,学院教学秘书应对所交资料逐一进行登记并要求任课教师签名。

二、实行部领导及教学督导机构人员等随机检查

(一)、学院领导及教学督导人员等随机检查每位任课教师的上课情况,任何教师都必须自觉接受检查,无权拒绝。

(二)、检查人员应如实认真记录每位教师的上课是否与教学进度表相符,并做到公平、公正、不能弄虚作假。

三、实行教学进度表的执行与评优、评职、百分之十倾斜津贴分配相挂钩制度。

(一)、任课教师凡未按要求交全教学资料的,在年终考核中不能被评为优秀,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凡不能严格执行教学进度表,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意见大的教师,学院按规定可以暂停或者取消授课资格,并不能参加学院教学倾斜的百分之十津贴分配。

(三)、凡不按教学进度表,随意上课,造成严重教学事故者,除不能参加学院向教师倾斜的百分之十津贴分配外,不能参加职称评定等工作。

四、本措施的解释权归学院教学质量评估机构。

 

马克思主义学院

0一七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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