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党总支书记抓好党风党纪工作,根据学校纪委和党总支的安排,监督本总支成员及支部执行党章、准则、条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议和遵守党纪的情况。
2、负责组织对本总支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和党纪教育。
3、对违纪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处理手续,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的情况。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受理党内外群众对党员违纪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4、经常向党总支及上级纪检部门汇报和反映本单位的党风、党纪情况。
5、协助学校监察机关和本单位行政领导处理非党员教工的违纪案件。
6、做好党总支交办的其它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0一七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