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严格按照学院规定,按时上下课,不得擅自停课,调课。如需调课,按教务处规定办理。
二、每星期三下午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时间,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必须向院长或书记请假;如果星期三院里没有集体学习活动,由秘书提前通知。
三、全院性的大会必须参加,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
四、全院集体活动应积极参加,如因事不能参加,需事前请假。
五、在以上学习和集体活动中如有两次无故缺席者,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六、以上考勤由学院办公室主任具体执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0一七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