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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考勤制度

2017年09月26日 23:13  点击:[]

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严格按照学院规定,按时上下课,不得擅自停课,调课。如需调课,按教务处规定办理。

二、每星期三下午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时间,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必须向院长或书记请假;如果星期三院里没有集体学习活动,由秘书提前通知。

三、全院性的大会必须参加,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

四、全院集体活动应积极参加,如因事不能参加,需事前请假。

五、在以上学习和集体活动中如有两次无故缺席者,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六、以上考勤由学院办公室主任具体执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0一七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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