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概况 >> 规章制度 >> 正文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委员岗位职责

2017年09月26日 23:00  点击:[]

1、参与讨论审议学院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方案。参与讨论审议学院的本科生、研究生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参与讨论审议学院学科建设、学位授予、重要学术问题及其他重要学术事项。

2、负责对学院的学风、教风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师资队伍建设进行定期评估,并学院党政领导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3、负责经常了解学院教授、副教授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定期向学院党政领导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尽力为中青年教师的成长成才提供帮助。

4、配合党政负责人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宣传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学院总支的各项决定。

6、做好党总支交办的其它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

0一七年七月

上一条: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实施办法 下一条: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细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