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阅卷及学业成绩评定是教学的重要环节,为了严格、科学、规范地组织管理这一教学环节,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试命题
1、考试、考查课命题,由系部主任负责,在认真钻研教材的基础上,统一编写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拟定本课程考试命题计划。在此基础上组织本教研室的教师编写试题库。试题库的每套试题须拟出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
2、编写试题时要注意试题的信度、效度、区分度和难度。
3、所有试题输入电脑,由教学秘书统一管理。
二、试题校对与分封
1、每次考试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一份试题作为考试用题,由教学秘书交送有关单位印制。对考试用题的校对,由各系部主任负责校对。
2、试题印好后由教学秘书取回。试题取回由各系部主任组织全体教师按考场及考场人数分封试题,分封完后在试题的分封纸上盖上本部公章。
3、各系部主任负责把分封好的试题于考试前一天送到达考试的有关系部。
三、阅卷评分
1、阅卷统一在学院会议室进行。阅卷人员不得擅自将试卷带出阅卷地点。
2、阅卷必须在该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完成。
3、阅卷前教师要试评若干试卷,在试评基础上确定评分细则。
4、阅卷一律采用密封阅卷。所有课程的试卷实行分题阅卷,流水作业。阅卷教师应在试卷封面所阅题头上签名以示负责。
5、阅卷时,对的打“√”,错的打“Х”。
6、阅卷记分一律采用正分、负分记分,每题型题头记分也一律采用正分记分,题未一律采用负分记分,与试卷记分栏保持一致。教师要在试卷记分栏所改题上签名。与试卷记分栏保持一致。教师要在试卷记分栏所改题上签名。
7、阅卷后,立即统分、登分。任课教师检查所教班级的试卷,发现问题应提请阅卷、统分教师复查,经学院领导批准方可更改分数。
8、阅卷后,教师总结交流考试答题情况,进行试卷质量分析。先由任课教师做所任班级考试试卷分析,在此基础上,教研室主任对本课程做出考试质量分析报告。
四、学期成绩评定
1、评定学生成绩,学期成绩采用百分制。课程平时成绩占总分的20%,期末考试成绩占总分的80%。
2、平时成绩是由平时考查合成的成绩,包括:口头提问、作业、课堂笔记的检查、课内外测验、学生学习态度和出勤情况等。
3、期末考试成绩指学期结束时实行闭卷考试而获得的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在该门学科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完成。
4、学期总成绩根据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考查成绩折算合成。
5、期末考试舞弊,学期总成绩以0分计算。
6、凡因公、因事、因病请假缓考的学生,见缓考证明后,在成绩单上注明。学生在下学期开学两周内凭缓考卡参加缓考,根据缓考成绩折算出其学期总成绩。
7、凡任课班级有考试舞弊、已休学、缺考的学生,任课教师应在成绩单上注明,以便进行试卷统计分析。
8、学期成绩单一式四份,每份成绩单盖上公章后,一份交教务处,一份交学生所在系,一份交学院,一份进行归档。
五、试卷整理与保管
1、阅卷、成绩评定完成等工作完成后要做好试卷整理工作。
2、试卷整理以班为单位,任课教师对本班试卷按成绩册学生名单顺序进行整理,并复查有无试卷缺损、遗失,试卷封面是否完好;有无缓考、缺考学生等。
3、试卷整理材料包括:考试考场记录表、考试或考查成绩单、试卷分析表、考生考试签到单、试题、考试试卷评分标准及标准答案、学生答卷。需按成绩单学生名册的顺序整理装订、考试(查)试题审核表等。
4、试卷整理材料准备齐全后,交部教学秘书统一保存。
六、补考、缓考、清考与重修
1、凡因公、因病、因事请假缓考的学生,在下学期开学后凭缓考卡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考试。
2、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在下学期开学后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补考。
3、学期补考成绩不及格、考试舞弊受到处分以及旷考的学生,参加毕业前学院统一组织的清考。
4、学生重修成绩评定随插班学生成绩评定一起进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0一七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