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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委员联系“两高”教师实施方案

2021年12月08日 11:50 赵国峰 点击:[]

2021年11月21日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党管人才要求,进一步培养高水平教师,发挥高水平教师的作用,特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学校党委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领导班子联系高学历、高职称教师(以下简称“‘两高’教师”)制度,及时、全面了解“两高”教师生活、工作状况与需求,征求“两高”教师对学院工作的意见,鼓励、支持“两高”教师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参与学院教师队伍培育与教师发展培养,减少“两高”教师流失。

二、联系人与联系对象

学院党总支全体委员分别联系部分“两高”教师,原则上按照分管工作、专业特长安排工作联系多、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两高”教师为联系对象。一般情况下,长期联系。如遇联系对象因退休、调离等原因离开学院专业技术工作岗位,或新增“两高”教师,应及时调整。

三、“两高”教师范围

“两高”教师特指编制在我院的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

四、联系人任务

1.及时向联系对象转告或提醒联系对象应积极参与或知晓的中省校院项目申报、重要教学研讨、学术交流、重要文件等信息,并视情动员、鼓励其参与有关工作,了解可能存在的困难与需要的学院支持。

2.每学期至少两次以任何一种有效方式与联系对象谈心交流,了解其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听取其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对学院工作有重要影响的学院重要度制定、工作决策、工作安排,应根据联系对象特长等实际,在认为联系对象有能力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时,应征求联系对象意见。

4.对学院安排给联系对象的工作,应随时了解工作完成情况,视需要给予督促、指导,了解可能有的好做法、好经验或存在的困难。

5.在联系对象同意的前提下,每年春节前后与联系对象联系,由学院党总支安排部分委员到联系对象家庭走访、慰问。

五、工作要求

1.联系人每次联系联系对象,应填写学院印制的工作记录。

2.联系联系对象获得的联系对象提出的困难、意见、建议,联系人要及时向党总支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交党总支秘书处。党总支秘书要将应及时处置的困难、意见、建议报告党总支负责人。党总支按有关制度以总支委员会议研究、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负责领导批办等形式及时处置。

3.每年年终,党总支收集联系人工作记录,在了解各联系人工作情况后将工作记录返还联系人。

4.党总支秘书要认真、细致保存联系人提交的报告。每年年终,党总支秘书负责,党总支负责人指导,撰写党总支委员联席“两高”教师工作总结。

5.联系人不再担任党总支委员时,应将所有工作记录本册交党总支秘书处存档。

上一条: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委员联系“两高”教师安排(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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