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5日发布,2022年12月20日第1次修订
1.微信公众号“渭师马院同学圈”
团总支负责人审核。审核人对内容、表述存在的政治性问题负全部直接责任。对发布内容与规定的符合度负责。
2.渭师马院学工信息网
(1)由学工办新闻与宣传教育专干,或副书记,或书记负责审核。
(2)反映学院官方工作的稿件由工作具体负责教师撰写,发送学工办新闻与宣传教育专干审核。副书记、书记撰写稿件并亲自发布的,由本人审核。
(3)撰稿人对稿件反映的事实的真实性、全面性负责,撰稿人、审核人对稿件的政治性错误共同负责。
3.学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渭师马院公众窗》、内部封闭网络平台《渭师马院家校桥》、内部封闭网络平台《渭师马院校友港》
(1)原则上不得发布学生撰写的稿件,提倡稿件反映的事件负责教师撰稿、直接发布。确因工作繁忙等原因,负责工作的教师需要其他师生写稿的,负责工作的教师要审阅并亲自发布或发送管理员.
(2)负责工作的教师对稿件内容负责,和分管领导一起对稿件的政治性错误负责。稿件一律经分管对应工作的学院领导审核后发布,可以发网站、公众号前审核,也可以发网站、公众号后在平台审核后发布。《渭师马院公众窗》、《渭师马院家校桥》、《渭师马院校友港》反映学院信息的推文,作者统一为“渭师马院”。
4.在学校及校外发布学院信息
(1)原则上不得发布学生撰写的稿件,提倡稿件反映的事件负责教师撰稿。确因工作繁忙等原因,负责工作的教师需要其他师生写稿的,负责工作的教师要审阅并亲自发学院领导审核。
(2)学院教学、科研等行政业务类稿件由兼党总支副书记的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核;党建、学生、安全稳定等主要由党总支负责的工作,稿件由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审核。
(3)审核后的稿件,由审核人打印签字后,连同电子版一起送学校党委宣传部我院新闻记者,由我院新闻记者向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等学校或校外媒体投送。
本制度限制在马克思主义学院范围内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