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日
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学校党委《关于印发<渭南师范学院党委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党总支责任
学院党总支是学院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决定、学校党委的各项工作安排。
(二)坚决扛起省委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推动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确保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和教育领域突出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三)全面领导学院各项工作,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办学治院主体责任,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责任,确保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在学院全面贯彻落实。
(四)坚持和完善党总支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完善党总支的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支持院长依法、依规、依照学校安排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五)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育人环境。
(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
(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和主动权,切实肩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层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意识形态阵地。
(八)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抓好课程思政和思政课程建设,发挥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的协同育人效应。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和辅导员队伍建设,打造讲政治、重师德、业务精的思政课教师队伍和辅导员队伍
(九)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对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总支委员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
(十)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做好人才工作。
(十一)加强和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十二)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整治影响学院师生利益、影响学院工作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配合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十三)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建立健全学院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十四)加强对学院统一战线和群团工作的领导,在社会工作专业重视对党外教师、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内外教师、全体学生,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学校党委交给的任务。
(十五)勇于和善于结合学院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十六)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总支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十七)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决定、学校党委安排,结合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学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十八)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在学校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十九)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应当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二十)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本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领导班子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十一)加强对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
(二十二)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学院党总支、各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面向全体党员教师以会议或加密文件形式公开。
(二十三)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增强学院党总支、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党员教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二十四)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向学校党委、人事处推荐干部和任用学院专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
二、党总支书记责任
党总支书记主持学院党总支全面工作,对学院工作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教师、学生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认真履行学校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工作亲自督办。
(三)认真履行省委巡视整改和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学院党支部、学院党总支委员、学院各领导、各专业负责人巡视整改责任。发挥“头雁效应”,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上率下,带头剖析,带头整改。
(四)坚持不懈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开好、管好有关课程,加强教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引导师生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学校党委要求上来,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学院全面贯彻落实。
(五)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汲取奋进前行的力量。
(六)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每学期听、看思政课不少于6学时,每学期讲思政课或作思想政治教育报告不少于2学时。
(七)始终将学院一个支部作为工作联系点,与该党支部委员谈心1次,至少参加1次该支部组织生活。
(八)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各领导、各专业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九)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师生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十)加强对学院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十一)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三、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师生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工作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党员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三)认真履行省委巡视整改和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压实相关教师的整改责任。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上率下,带头剖析,带头整改。
(四)抓好分管工作领域及相关教师的意识形态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听、讲思政课制度。按《渭南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听课看课基本要求》听课、看课。
(五)始终在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以外,确定1个党支部作为工作联系点,与所联系党支部委员谈心1次,至少参加1次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六)指导和督促各党员、教师在本人分管的工作上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工作向分管领导或党总支书记、院长请示汇报,根据实际召集相关教师、管理人员集体研究讨论,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七)对分管工作范围发现的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师生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八)加强对分管工作范围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九)将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