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党总支的女工工作。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女教职工增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女性。
2、督促、协助行政贯彻执行有关女教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参与学校涉及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和制度的制定,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
3、组织动员女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改革和民主管理,提高女教职工参政、议政的能力。
4、了解学院女职工的思想、生活、工作状况,定期向党总支汇报有关情况,做好女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女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5、举办适合女教职工特点的活动,促进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
6、做好党总支交办的其它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0一七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