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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教材管理的有关规定

2017年09月26日 22:39  点击:[]

教材管理工作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内容与教学秩序的保障,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起着重要作用。为了做好这项工作,达到“课前到书,用上好书”的基本要求,特作如下规定:

一、教材选用与征订

教材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培养人才的知识载体。搞好教材的选用与征订供应工作,是稳定教学秩序、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了进一步加强这项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科学化,现规定和要求如下:

(一)教材征订原则

1、选优原则:选用教材要具有先进性和教学适用性,要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获奖教材、规划及重点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和中宣部、教育部推荐教材等优秀教材,确保优秀教材进入课堂。杜绝使用质劣包销的教材(包括自编教材)等,如确需使用此类教材,须写出书面申请,经部教材小组审查批准,然后报送教务处、教材科。

2、教材教学计划一致原则:为了保证教材选用与院教学计划的一致性,确保教材征订的准确性,要求在征订教材时必须依照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进度来征订教材,特殊原因不能按照教学计划进行征订的教材须书面说明理由。

3、订用一致原则:选用、预订教材,坚持谁预订谁使用的原则,避免轻易变动计划所造成的教材积压。

4、当期定购原则:教材征订计划须根据教学计划并结合当期的征订目录提供的出版时间来制定,原则上只能提前一学期征订。

(二)教材征订程序

教材的征订每年分春、秋两季进行。根据学院的征订计划,在接到教材科下发的征订目录后,组织教研室认真研究,提出拟开课程选用教材预订计划,将选用教材的教材名称、编者、出版社、版次、使用年级、专业和数量等项目在《教材征订计划表》上逐项填好,经教学领导审核,报教材科审核汇总,教务处批准后,及时办理全部教材预订计划。

二、教材供应

(一)供应范围:按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我院课程的教材以及教学参考书。

(二)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前一周内到院办公室领取教材。院所订学生用书,院档案室均保留一本作为样书,供教学人员查阅。

 

 

 

 

马克思主义学院

0一七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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